关于臭氧化高浓度有机污水的一点认识

2021-11-15 09:52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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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化,不是为了节省臭氧量、而是完成达标的“最后一公里”;去除指定的有机物或某些水质指标,往往直接臭氧化就足够了。

催化臭氧化,主要是解决废水达标的“最后一公里问题”;对于高浓度污水,一般并不适用催化臭氧化。不论是臭氧化、还是催化臭氧化,氧化有机物都有个“当量”值,即使某个工艺再好,也不可能动摇这一理论值。所以,高浓度有机污水靠氧化达标,一般成本均很高。

臭氧氧化有机物,理论当量:O3/rCOD = 1;而催化臭氧,理论当量O3/rCOD = 9:8。所以,催化臭氧,不是为了节省臭氧,而是为了提高氧化有机物的范围。

臭氧本身也有很强的氧化能力,可以氧化烯烃、芳香烃、丙烯腈、硫化物、氰化物等;就这类物质,对COD有较高的去除率,但对TOC去除率低。若去除指定的物质,如芳香烃、丙烯腈,并不需要催化臭氧化;当然,对低浓度实际废水,催化臭氧可随便多去除点COD。但当烯烃、芳香烃浓度很高时,发生Criegee反应,会产生活性氧化物种,如H2O2等;最近我的学生研究结果表明,臭氧化过程中甚至会产生•OH,某种程度上说,催化就不需要了;这一成果,其意义如同Criegee的发现。但要强调:这种水质情况,在深度处理进水中是不可能出现的。

以石油开采废水的臭氧化应用为例,臭氧化对:“腐生细菌、总铁、H2S,含油量”指标都有明显的去除效果;但对“总溶解固体”应没有去除效果,而这是采油废水的处理难点;对“溶解氧”,反而有负作用。

需要强调:实现上述效果,并不需要“催化”。催化的目的,是产生•OH;上述作用,往往直接臭氧化就够了,包括去除“石油类”。烃类有机物在臭氧化后,亲水性增加、溶解度增大,就不属于“石油类”污染指标了。而使用“催化”,到是有很多不利因素,如:构成“碱度”的CO32•OH强有力的俘获剂;构成“总溶解固体”的不少阴离子,或多、或少地对•OH俘获。

上述仅为学术观点,不直接涉及处理技术,并不一定正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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